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

我事先按鈴告劉文賓檢察官淹滅證據違憲越權亂羈押搶奪罪毀損罪請你們公務員恢復平民在私人的場所,我就相信那是隱私權罪

我事先到警分局報案,拿三聯單按鈴告劉文賓淹滅證據違憲越權亂羈押搶奪罪毀損罪,結果反誣告我防害密秘罪,隱私權,防害公務,真丟臉瘋子ROC的私法公務員呀!請你們公務員恢復平民在私人的場所,我就相信那是隱私權

http://youtu.be/6_JqwEulG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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