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

ROC private law framed me,SOS Hellp me! USA I need the Hello ,我要求救,請各網友幫我



給ROC台中地檢署私法人看法規,甚麼叫防害隱私權啦!我登你們名子了嗎,我有寫內容資料嗎!我只寫吃案,真實證據不怕毀謗罪,何況我有憲法22條及第七條可反軌證!!公佈你們司法人滅證犯法影片是私人活動,私生活地方嗎!法院,法庭裡是你們家嗎!讀法律讀到那裡去了,全世界鄙視,扭曲事實丟人現眼,不要臉來誣告我,硬要關我做牢
PS:隱私權,指個人人格上的利益不受不法僭用或侵害,個人與大眾無合法關聯的私事,亦不得妄予發布公開,而其私人活動,不得以可能做成一般人的精神痛苦或感覺羞辱之方式非法侵入的權利。是為眾多法律系統所支持的一種人身基本權利。由於它的存在,政府和民間團體的某些活動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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